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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的通知

    2018-06-13 15:51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组织部,各园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各人民团体党组,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央及省属驻保单位党组(党委):

    为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7周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根据市委有关安排部署,决定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8年6月11日至6月30日。

    二、竞赛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十九大报告。

    三、参与对象

    全市范围内党员干部、各族群众。

    四、竞赛方式

    在“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采取微信答题的方式开展知识竞赛活动,参与者通过订阅“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aoshanxinwen)或者扫描二维码参与答题。

    五、竞赛规则

    (一)参与者关注“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服务中心”菜单,选择“十九大知识测试”即可进行答题。

    (二)竞赛题型全部为标准化试题。按题目要求,在备选选项中选择正确答案,多选题少选多选均不得分。

    (三)答题时,系统将自动随机从全部题库中抽取20题单选题、20题多选题、10题判断题供测试者作答,共计100分。从6月11日起,适时在《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分批刊发竞赛题库题目。

    (四)每位参赛者只可以进行一次答题。答题时间不限。答题完毕点击提交后,系统自动评分。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竞赛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保山日报社联合组织开展。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县(市、区)、各园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党员、干部、群众参与知识竞赛,确保在职干部职工全部参与。各县(市、区)、各园区、各单位组织参与知识竞赛情况,将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三)请各县(市、区)、各园区、各单位于7月5日前,将组织参与知识竞赛情况报市委宣传部理论科。联系人:张永锦、杨丹,联系电话:2120566。

    附件: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知识竞赛题库.doc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1日

     

    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图片1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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