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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党校“十个严禁”防控意识形态工作风险

    2018-05-15 17:33 高原长

    本网讯 市委党校增强“四个意识”、坚持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增强责任意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校的各项工作中,增强阵地意识、管好宣传阵地,认真查找授课、宣传、科研、外聘教师、网络微信、场地租借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点,制定实施“十个严禁”纪律规范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工作风险防控。 一是严禁在校内课堂发表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二是严禁在校外宣讲中歪曲解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三是严禁在科研学术活动中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文章和言论;四是严禁将敏感人物作为外聘教师;五是严禁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六是严禁在本校网站、媒体上刊发违背中央精神的文章;七是严禁将会议室、教室租借给各类政治性有害团体和个人;八是严禁在公共场所妄议中央、散布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九是严禁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浏览明令禁止的内容和跟帖回帖不积极健康的议题;十是严禁在微博、微信、短信、QQ等媒介上制造传播政治谣言、讨论存在意识形态风险的话题及丑化党和国家的形象。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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