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悬赏举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的通告
为深入开展度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度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度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中向公安机关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1.操作破坏基层选举,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2.利用宗族、宗教势力横行村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的村霸、家族恶势力等黑恶势力;
3.在征地、拆迁等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4.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5.在水果蔬菜等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等黑恶势力;
6.操控、经营“黄赌毒”、聚众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7.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为讨债非法拘禁、绑架、伤害他人的黑恶势力;
8.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跨国黑恶势力;
10.其他影响辖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黑恶势力。
二、奖励标准
检举、揭发、提供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经举报公安机关查证属于以上10类线索,并且线索清晰,事实明确的一般性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给予人民币500元—1000元奖励;属重要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给予3000元—5000元奖励。
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举报人和公安机关实行单线联系并予以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严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875-2811110
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8年3月8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赵晓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