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网讯(记者 李美兰 李连杰)2月5日上午,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328人,实到代表314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秘书长、第二次全体会议执行主席石玉昌主持。
担任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还有:杨赛光、董礼书、何伟、王嘉玲、宋光兴、杜春强、杨习超、于剑武、马锐新、王黎锐、叶超社、杜晓林、李永标、杨光兰、杨先康、杨思锋、杨根庆、余卫芳、张峡、张云怡、黄灿洲。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向大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向大会报告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向大会报告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向大会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指出,2018年,全市各级人大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围绕立法能力建设,地方立法要有新进展;围绕保山跨越发展,监督工作要有新实效;围绕服务发展大局,决定事项要有新作为;围绕凝聚代表智慧,代表履职要有新举措;围绕提升依法履职水平,人大工作要有新局面,使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建设实力保山、幸福保山、开放保山、创新保山、法治保山、美丽保山,促进保山跨越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再作新贡献。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邦胜向大会报告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晓铭向大会报告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办法。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李连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