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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轮】市残联党组关于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8-01-18 15:29 保山市残联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7日至8月3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26日,巡察组向市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一)统一思想认识,迅速部署整改工作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残联进行巡察,既是对中央、省委巡视工作精神的进一步落实,也是狠抓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市残联党组对这次巡察工作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边巡边改的要求,诚恳接受,认真对待并立行立改。反馈巡察意见后,迅速召开党组会,要求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负责人,把推进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坚持问题导向,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负责的态度,采取有效措施,把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履行主体责任,着力强化组织领导2017年10月28日,成立市残联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残联党组书记任组长,两位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调研员、副调研员、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协调、组织落实整改工作。建立周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等整改工作机制。2017年10月26日以来,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任务,跟踪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推动落实整改工作。

    (三) 分解细化任务,层层落实整改责任认真研究制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市残联党组2017年10月28日召开专题部署会。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市残联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机关各科室中心负责人对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事项负直接责任。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及意见,分解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层层落实责任。整改期间,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参与制定整改落实方案、直接动员部署、组织协调、督办问题;班子成员各司其职,带领分管科室中心抓细抓严抓实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改任务。

    (四)强化建章立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残联党组在整改落实的同时,更加注重查找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逐项建立健全符合要求、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具体实在、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相关制度。此次整改,市残联重新修订、新建和完善制度26项,并于2017年12月1日党组讨论通过实施,进一步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政治意识不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完善保山市残联“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理事会议事规则、理事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并严格按照规则议事,杜绝以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坚决维护党组权威,不随意变更党组作出的决议决定。如确需变更,则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并在班子会和干部职工会上作了承诺;三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党组书记带头执行上下班考勤签到制度,并加强学习,进一步提升党性修养,尊重同事,不断提升管理艺术;四是建立了《保山市残联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明确5名处级干部分别联系一个县级残联和一个专门协会,要求把为民、为基层办实事作为联系基层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积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对基层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暂时不能解决的列出解决的时限,条件不具备的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向残疾人群众讲明原因。加强调查研究,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到群众中去,倾听残疾人群众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及时综合情况、梳理问题,提出看法和建议,及时向党组汇报,并结合实际,反复征求意见,在残疾人扶贫中提出并试点股权共享机制,全力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五是班子成员之间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了《保山市残联班子成员工作碰头会制度》,每周星期五下午,班子成员相互通报分管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工作碰头会制度从2017年11月开始执行。目前,已召开班子成员碰头会7次;六是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对于1997年5月28日市残联将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分行贷出的残疾人扶贫贷款中的50万元,贷给金鸡乡政府扶持残疾人及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至目前仅归还了10万元本金和利息,尚有40万元本金及利息未归还的问题,市残联近期召开三次会议进行研究,并安排人员一面向律师事务所咨询了司法追债程序,一面前往金鸡乡政府催收。金鸡乡政府提出:乡财力近期难以归还,请市残联采用变便债务人的方式,由金鸡乡政府直接作为隆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原农发行的债权现在转移给了该公司)的债务人,这样便于业务和债权债务关系对接。市残联从2017年12月20日开始4次与区国资公司联系,2018年1月2日再次发函,催促隆阳区国资公司尽快答复变更债务人事宜。

    (二)对“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一是严格按中残联和省残联关于保障金的使用范围和比例使用保障金。2018年预算中,教育就业培训比例占61%、残疾人康复占31%、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占8%;二是加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假肢装配工作。市委巡察组指出假肢安装远不能满足残疾人需求的问题后,市残联两次召开会议,重点研究,加大力度。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集中为残疾人安装假肢。市残联假肢站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康复中心假肢站的建设力度。2017年免费安装假肢96例,2018年将大幅增加,争取三年内做到充分满足残疾人的假肢安装需求;三是加大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力度,与住建部门形成共识,在公共场所建设无障碍设施,并注重整改,将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七楼调整为轻度残疾人的培训场所。

    (三)对“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强化“四个意识”,规范行政行为。一是主要领导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事,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认真落实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和不直接分管财务制度。坚持重大事项会前充分征求意见,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充分发表意见,在达成共识时作出决策,并认真记录,规范记录;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个人借公款。2017年,没有个人借公款的情况;三是市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项目严格按项目规定实施,并按市政府常务会议的要求,规范加快建设;四是严格执行工程项目招投标规定,培训项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残疾人培训项目一律交政务服务中心统一采购,2018年举办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也将严格按政府采购规定办理。

    (四)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力”问题的整改。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一是落实责任。明确党组书记、理事长为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副理事长为分管领导,宣文科为业务具体承办科室;二是制定党组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制定了《保山市残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制定了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责任落实、管理、报告、督查、阵地建设管理、责任追查七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2017年10月26日以来,党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一次。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廉述责报告的重要内容。

    (五)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抓好党建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残联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2017年10月26日以来,党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专题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一次。2018年预算安排党建工作经费5万元;二是认真研究制定了支部学习、积分管理、党员学习日、支部书记谈心谈话以及“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等工作制度和方案,结合残联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和推进党建工作,以党建工作的实际成效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向社会公开了办事服务指南,提升建设党员活动室一个,开设了党建活动宣传专栏以及党员示范岗、党员承诺和党旗党徽标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阵地作用。

    (六)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支部书记上党课制度。2017年11月底前,党组书记、党组成员、支部书记每人上了两次党课;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和发扬整风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七)对“学习教育形式化,思想政治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学习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十九大修改后的党章,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党纪党规,加强理论武装和党性修养,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统一领导;二是深入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三是落实学习制度,及时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综合运用干部在线学习、党校学习、个人自学、集体研讨、随机提问、专家辅导、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确保学有所思、学有所获,学用结合。完善周一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截止2017年12月底,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4次。

    (八)对“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中组发〔2014〕3号)等规定和省委、市委组织部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残联干部队伍建设。选拔任用干部、调动干部一律上党组会研究,经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加强档案管理。选拔任用干部、调动干部等人事档案及时收集,及时归档,切实加强档案痕迹资料管理工作。

    (九)对“不敢担当,‘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勇于担当,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一是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反腐倡廉工作与残联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2017年10月26日以来,党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一次。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新建廉政文化室一个。2018年预算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5万元;二是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机制,深入研究资金管控风险,切实加强资金风险管控。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市残联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新建了《市残联重点岗位财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加强财务监管,规范项目资金、专项资金、行政资金安全运行;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加强内部管理,营造廉洁干事氛围;四是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监督。加强与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的沟通联系,主动接受纪检组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都上党组会研究,会前向纪检组报告,发函邀请纪检组全程监督;单位包括党员干部个人发生重大事项及时向纪检组报告,纪检组的要求坚决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给纪检组。

    (十)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标准及公务接待报销规定,切实做到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决做到不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或邀请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接待函须经会领导批准,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二是严格财经纪律,严禁乱发津补贴。对已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面清理,全额清退。

    (十一)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的整改。严格财经纪律。一是认真落实财务检查整改要求。对照2016年11月23日,市财政局对市残联反馈专项检查中发现的7个方面的问题,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二是对大额资金支出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对报销单据附件材料不全的问题,除省残联统一采购,发票等资料不齐外,其余报销单据已全部找齐附件资料;三是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2018年保障金预算严格按照中残联和省残联关于残疾人保障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进行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若因项目资金结余,需调整使用,经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四是开设工会帐户,规范工会财务。2017年8月成立了工会,2017年10月开设帐户,现在工会帐户已专帐运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3136000,电子邮箱:bssclyx@163.com。

     

    中共保山市残联党组

    2018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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