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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轮】团市委党组关于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8-01-18 15:16 中共保山团市委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7日至8月2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团市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7年10月24日,巡察组向团市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主要措施

    团市委党组把巡察反馈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工作任务,切实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

    (一)提高思想认识团市委就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把巡察整改作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团市委党组书记、书记李永标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室及青少年宫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共同领导和组织实施。

    (三)落实整改责任制定下发了《中共保山团市委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3个方面11个问题形成25项整改任务,制定54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

    (四)狠抓整改落实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做到不漏一个问题、不留一个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说立改,迅速整改到位;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分期逐步解决。经过近两个月的集中整改,2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4项,54条整改措施已完成51条,剩余1项任务正在抓紧推进整改,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学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团市委机关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学习时间、内容、形式要求,共开展集中学习6次,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央群团改革座谈会精神、保密知识、警示教育案例、《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章》等;二是坚持集中学习与领导班子成员平时自学相结合,每年开展4次以上理论中心组学习,11月份组织开展了1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三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集中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

    (二)关于“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一是修订《中共保山团市委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的议事内容、议事原则,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和决策机制;二是严格按程序和规则议事,进一步提高党组会议质量和效率。2017年已召开党组会议8次,会议议题均认真准备,会前充分酝酿,并提前向第四纪工委请示报告;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未发生“事后确认”事项。

    (三)关于“贯彻上级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对“存在机关化、行政化现象,工作执行力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制度,每名机关团干部联系100名青年,9名机关干部共联系青年941名;二是加强在系统上与青年的交流联系,开展线上互动162次、线下活动77次、精华分享97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10场次;三是督促基层团组织按照每名专职团干部联系100名青年,兼职团干部联系青年10名,共联系青年6024名,开展线上互动938次、线下活动693次、精华分享1089篇。

    (2)对“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每半年对县(市、区)团委工作进行1次工作督查,对推进共青团改革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二是制定团市委《2017年度县(市、区)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优化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党政评价、团内考核、青年评议考核方式,由党委分管共青团工作的领导打分、青年满意度调查、团市委参考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提出年度评估意见。

    (四)关于“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对“组织领导不够有力专题研究部署和分析意识形态做得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坚持每年年初、年中专题分析和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对学习贯彻重大会议精神进行全团部署,增强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共青团工作重点,2017年,团市委坚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回顾砥砺奋进的五年作为主体内容,组织开展“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主题宣讲、“喜迎十九大,共筑中国梦”“不忘初心跟党走”“喜迎十九大,我向习爷爷说句心里话”主题团日、队日活动。运用团属新媒体开展“喜迎十九大·边疆青年说变化”“砥砺奋进的五年”“共话中国梦”等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边疆青年说变化”“我与网络强国”网络文化产品选树活动,选树出一批优秀网络文化产品。

    (2)对“理论学习不规范。理论学习浮在面上,走过场、流于形式,没有形成交流发言、点评研讨、学习通报等制度,学习效果不明显”问题的整改。一是改进学习方式方法,丰富学习内容,认真组织集体学习和专题培训,党组书记以“学习党的十九大、团干部必须知道什么”作专题辅导,邀请市委党校唐继龙、施甸县委党校何显祥、善洲林场老厂长分别作马克思主义理论、十九大精神解读、杨善洲事迹专题讲座,组织全市团干部撰写专题培训心得体会,进行交流发言;二是落实学习计划、学习交流、学习检查、点评研讨、学习通报等制度,坚持每星期每名干部进行领学,谈体会。

    (3)对“贯彻落实不够有力。制定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与本单位业务工作贯穿结合融入不够紧密,未建立对青年进行思想政治引领教育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思想政治引领教育覆盖面不足”问题的整改。一是在重大节点组织全市团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制定《保山市各级团组织及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实施意见》,团市委书记深入到挂钩点进行十九大精神宣讲,组织全市新兴青年群体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全市团支部中开展以“践行新思想拥抱新时代”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二是组织少先队组织在10.13建队日开展“喜迎十九大,我是光荣的少先队员”主题活动;三是落实“智慧团建”系统,进一步提高团组织的覆盖面,增强团组织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五)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对“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党组于7月25日召开了党员领导干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支部于2月21日组织召开了“两学一做”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都参加了双重组织生活会,相互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2)对“党组书记没有带头讲党课”问题的整改。今年以来,党组书记以《学习党的十九大、团干部必须知道什么》为题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专题党课,以《团干部如何自律》《从严要求、务求实效,做遵纪守规的表率》为题上了2次廉政党课。  

    (3)对“未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党费日要求交纳党费,安排专人负责党费收缴;二是实事求是在缴纳党费日填写党费证。

    (六)关于“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对“对基层的团建工作调研指导不够”问题的整改。一是落实《团市委干部下基层调查研究若干规定》,对下基层调研的内容选题、目的要求、次数时间等作出硬性规定,积极到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10月份以来,深入到五县(市、区)进行了换届指导和基层团建调研;二是积极推进园区建团,目前,已指导水长工业园区、工贸园区和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建立团工委。

    (2)对“对下级团组织的管理和要求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制定2017年保山共青团工作要点,下半年制定了《2017年度县(市、区)共青团工作考核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对基层工作进行考核;二是加大对工作的督导力度,于4月和6月组成督导组深入五县(市、区)团委、11个乡镇、11所中学和部分村级团组织进行了两轮工作督导。于6月15日组织召开全市共青团系统从严治团和“一学一做”教育实践督导会。于8月组织召开共青团改革推进会,对县级团委改革工作进行督促;三是2017年底将对基层团组织在从严治团、共青团改革、思想引领、学校和少先队工作、创业就业和助力脱贫攻坚、志愿服务、预青工作进行专项考核。

    (七)关于“不重视党员发展工作”问题的整改。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于9月份选拔1名中共党员任办公室副主任。二是发动非中共党员及时加入党组织,目前,团市委党支部已收到2名非党干部入党申请书。

    (八)关于“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1)对“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次数少”问题的整改。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年初、年中2次专题研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党组今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二是由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日产工作的人员认真记录党组专题研究会议记录。

    (2)对“没有层层传导压力,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基层”问题的整改。一是及时向青少年宫传达第四纪工委向各监督联系单位印发《关于对各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专项纪律检查有关问题的说明》,指导青少年宫清退2015年3月至2016年4月违规发放的电话费;二是邀请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团市委举行的理论中心组学习、涉及青少年宫的党组会议、重要文件学习等会议;三是及时向直属单位发送重要文件,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九)关于“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问题的整改。

    (1)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问题的整改。一是对购买文体用品、购买志愿者服装无附件的进行了补充完善。对确实无法补充的进行了情况注明;二是认真执行《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制度》,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账务报销规定,确保报账规范有序。

    (2)对“公务接待不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规定,注明就餐原因及就餐人数,不搞超标准接待;二是根据接待范围规定,填写接待审批单,严格按照公务接待审批程序报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对无公函、无接待审批单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3)对“未严格执行会议费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一是补充完善2015年2月会议费议审批及其他附件,对无法补充的部分进行情况说明;二是严格落实《保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费报销时将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附在票据后面。

    (4)对“未严格执行差旅费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及时清退违规报销的交通费;二是严格落实《保山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审批差旅费报销凭证,实行差旅费报销由财务、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审核。

    (5)对“未严格执行培训费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及时清退外出参加培训违规报销的伙食费;二是认真落实《保山市市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不违规报销培训费用。

    (十)关于“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问题的整改。

    (1)对“用公款购买赠送礼品”问题的整改。一是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进一步加深对规定的了解和掌握;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不赠送各类纪念品和土特产。

    (2)对“违规发放职工福利”问题的整改。严格落实公用经费开支、工会费用只能用于开展工会活动要求,不违规发放职工福利。

    (3)对“违规发放奖品”问题的整改。一是严格执行公用经费使用要求,不用公用经费购买奖品发放;二是严格落实工会活动要求,严格执行工会费只能用于开展活动要求。

    (4)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及时清退用工会经费看望职工家属经费;二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认真执行工会经费只能看望职工本人的要求。

    (5)对“违规交纳职工医疗互助金”问题的整改。一是已及时清退违规用行政经费交职工医疗互助金;二是严格执行规定,由干部职工交纳职工医疗互助金。

    三、整改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通过整改,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进一步强化,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严肃。

    (二)制度执行进一步严格通过对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工会费收支管理等方面的整改,确实解决了对制度学习不够、理解不深、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意识。

    (三)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通过切实有效的整改,好人主义和“四风”得到有效遏制,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学风等方面有效改观,工作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共青团干部自身形象进一步树立。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整改任务针对需要长期持续落实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任务完成。针对已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针对整改工作中建立的各项制度,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加快建立长效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推动共青团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找准自身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潜心谋划工作,精心设计载体,努力提高共青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贡献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22729 ,电子邮箱:gqtbssw@163.com。

     

    中共保山团市委党组

    2018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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