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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将于2月3日至6日召开

    2018-01-16 16:40

    本网讯  (记者 李美兰)  1月15日至16日,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有关事项。

    市政协主席董礼书主持会议。副市长高兵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苏正平、李佳、李宗华、彭小庆,市政协秘书长潘正飚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委员53人,实到45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通报的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市政府通报的2017年市政协调研视察报告意见建议采纳落实情况(书面)和市纪委通报的2017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2月3日至6日在隆阳召开,会期4天。

    会议原则通过了《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议程》(草案)、《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日程》(草案)、《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截止时间》(草案),届时,提交全会审议通过。

    会议原则通过了《市政协2018年工作要点》和《2018年度协商计划》,将根据提出的修改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

    会议通过了《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特邀和列席人员名单》、《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委员分组讨论名单》、《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工作机构》、《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报告人建议名单、《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人建议名单、《关于授权主席会议审定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和有关人事事项。

    董礼书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充分发挥协商民主主渠道作用;要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政协常委的表率作用,在调查研究、履行职责、合作共事等方面做出表率;要以严实的工作作风抓好当前的各项工作,集中精力筹备好、开好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把2018年的工作研究好,提高智慧政协的应用效果,全力推动新时代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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