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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老元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撑起少数民族群众维权“保护伞”

    2017-12-20 09:14 民族时报 杨恩丽 杨艳鹏

    “你家姑娘的伤情恢复得怎么样?有没有定期去医院检查?”“她已经去杭州打工,太感谢你们了,要是没有你们的法律援助,我家也不知道咋办。”近日,法律援助工作者走进施甸县木老元布朗族彝族乡木老元村水沟脚自然村,回访受到法律援助的布朗族群众阿某某一家生活情况。

    打工期间与工友引发官司

    今年6月29日,阿某某在集镇一工地打工时,其工友杨某某不慎将架子弄坏,致使阿某某跌落摔成重伤,双方在补偿上没能达成一致。在村委会介绍帮助下,阿某某于8月15日来到木老元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请求调解相关医疗费用和6个月的误工补偿。

    据木老元乡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匡福海回忆,当天阿某某一家找到他时,他认真了解了受害人对案情的陈述和她家的家庭情况,并将案子报请施甸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得到承办案件的指派后,他立马赶到事发现场调查取证,向当事人杨某某和施工负责人段某某了解情况,及时掌握了案情的实际情况,同时查找相关适用法律条款,为调解做足准备。

    法律援助温暖布朗族群众

    8月18日,木老元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组织双方当事人和相关工地证人在工作站进行调解,最终杨某某同意承担阿某某的一切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

    据介绍,木老元乡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以来,本着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促团结、谋发展、创和谐、保稳定”为目标,积极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通过党建综合服务平台、电视广播、手机微信平台、群众会议等形式,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权益和民族地区稳定。近三年来,木老元乡法律援助工作站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子77件,人民调解案子125件,切实维护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布朗民众心中的“保护伞”,同时,为木老元乡扶贫攻坚、脱贫摘帽创造了和谐、安宁、稳定的环境。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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