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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选聘保山第一中学副校长的公告

    2017-11-29 17:38 本网 市教育局

    保山第一中学是保山市重点建设的云南省一级一等高完中,是保山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保山第一中学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学校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进一步提高,根据学校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经研究,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保山第一中学副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保山第一中学副校长1名。

    二、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公开选聘。

    三、选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定共产

    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善于规划学校发展、营造育人文化、领导课程教学、引领教师成长、优化内部管理、调适外部环境。

    4.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实绩突出。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且在初级中学及以上学校教育教学经历达5年以上。

    3.须担任市级管理的一级一等高完中处室正职或其他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级领导正职满1年,未满1年的应当担任同层级正职和同层级副职累计满4年;或担任市级管理的一级一等高完中处室副职满4年;或其他高级中学(含完全中学、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校级领导副职满4年,未满4年的应当担任同层级副职和下一层级正职满5年;或担任初级中学(含九年一贯制学校)校级领导正职满4年,未满4年的应当担任同层级正职和同层级副职满5年;或现任高校六级职员或担任七级职员满1年。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

    5.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学校领导干部职务的。

    四、选聘的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2017年11月29日在保山市教育局网站(网址:www.jyj.baoshan.gov.cn)、保山新闻网(网址:www.baoshan .cn)、保山先锋网(网址:zswldj.yn.gov.cn/bs)发布选聘公告。公布选聘职位、选聘条件资格、选聘办法和程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

    2.报名地点:保山市教育局人事科(保山市人民路39号)。

    3.邮政编码:678000。

    4.联系电话(兼传真):0875-2122926

    5.联系人:周庆刚  杨会莲

    报名人员必须按规定填写《保山市公开选聘保山第一中学副校长报名表》(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任职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任命机关印章和经办人签字)。

    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原件。

    报名者必须按时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所有报名材料(文件、证书除外)均需提供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县(市、区)教育主管单位或高校组织人事部门对其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报名表应签署初审意见。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对报名人员的年龄、身份、学历、教师资格、职称、任职经历等进行审核。

    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

    10:1,若获得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则不再进行公开选聘。12月15日前经复审后,向符合条件和资格的报名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笔试。笔试定于12月20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以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教学管理知识为主。满分100分。笔试试卷委托第三方制作,评卷工作由市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

    (五)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聘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保山市教育局网站、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公布。

    面试定于12月26日举行。面试由竞职演讲和答辩两部分构成,重点测评办学理念、教育管理、领导能力、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性。面试试卷委托第三方制作,满分100分。

    按笔试成绩占40%与面试成绩占6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待整个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根据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聘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保山市教育局网站、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公布。 

    (六)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

    (七)研究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市选聘领导小组研究提出拟任人选请示,报市委常委会研究。

    (八)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聘用)手续。公开选聘的副校长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五、本公告由保山市公开选聘保山第一中学副校长领导小组  办公室负责解释(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

     

    保山市公开选聘保山第一中学副校长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29日

     

    保山市公开选聘保山第一中学副校长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杨清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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