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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轮】市工信委党委关于对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7-11-20 14:36 保山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4月24日至5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工信委党委开展了为期20天的巡察。2017年8月31日,巡察组向市工信委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的部署

    在巡察期间,市工信委党委坚决拥护、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市委第四巡察组工作。巡察意见反馈后,市工信委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巡察反馈意见,以坚决地态度、有力地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委党委书记、主任刘志胡同志为组长,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尹军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抽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办公室等科室的骨干力量专门从事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将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分解成30项具体整改任务,逐项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

    (三)切实推动整改。集中整改期间,党委定期对整改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按照巡察组立行立改、边整边改,长期整改的要求,逐项进行梳理,逐项抓好落实。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保山市工信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学习专题、主题发言人,做好学习前的准备。学习以自学为主,辅之以适当集中学习讨论、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和探讨问题等方式,每季度集中学习交流不少于2次;二是采取重点课题研讨会、基层调研反馈会等方式集中谋划涉及全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事项,统一思想认识,落实发展思路、目标和措施;三是增强班子成员学习的紧迫性、针对性、自觉性、主动性,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提高班子成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聚千户企业,创千亿园区”为目标,全力推进工业聚集的“园中园”建设,打好工业经济攻坚战。截止2017年9月底,全市工业园区实现工业产值275.4亿元,同比增长17.31%;规模工业总产值255.96亿元,同比增长18.57%,基础设施投资完成19.13亿元,同比增长125%;工业投资完成45.54亿元,同比增长17.57%;全市入园企业381户,比上年新增37户;五是推进全市工业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实现工业经济跨越发展。截止9月底,全市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328.8亿元,同比增长13.66%;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97.5亿元,同比增长13.4%,实现了年初制定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3%的目标,欠跨越发展增长15%的目标1.6个百分点;完成投资89.68亿元,同比增长35.04%。

    (二)针对“党委议事决策程序不严格,存在‘一错两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党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健全和完善党委内部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二是杜绝以行政办公会代替党委会,规范党委会议记录,重视过程记录及痕迹管理,5月份以来召开党委会19次,研究工作事项84项、学习事项15项、通报事项11项、情况汇报10项;三是党委决定的重要事项,由党委班子成员按分工分头落实或组织人员实施并及时检查指导,树立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形成领导班子分工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四是2013年4月至12月,涉及购买工艺品、茶叶、食品、土特产等问题,党委认真反思,提高认识、查找根源、明确措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项禁令”规定,从源头上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五是修改完善《保山市工信委党委学习制度》,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明确专题,做到学有成效;六是落实责任,制定了《市工信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协作制度》,按照“出门一把抓,进门再分家”的要求,形成全委“一盘棋”、领导班子分工配合、协调推进的工作局面;七是班子成员到基层调研检查专项工作时,主动了解掌握工业和信息化全面工作,对园区、县(市、区)、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能解决的现场解决,不能现场解决的,带着问题回来,报请党委会集体研究解决。

    (三)针对“对意识形态领域领导不到位,工作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规则》,确定每月专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9月11日党委书记刘志胡作了《围绕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的第三季度专题发言,党委班子成员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34人参加学习。11月13日党委副书记云文灿作了《加强和改进委属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专题发言,党委班子成员和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30人参加学习。党委班子成员围绕意识形态学习专题内容,学习心得交流,并进行发言点评,会后制发学习简报;二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分别于6月19日、7月3日、7月12日、8月21日、9月4日举行,5次理论中心组学习参加学习170人次;三是层层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党委书记与党委班子成员签订,班子成员与分管科长(主任)签订,党委书记与委属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签订,共签订责任书38份;四是党委书记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五是党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协助党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列为班子成员年度个人述职报告内容;六是党委班子成员每季度指导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意识形态工作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判,第一时间解决存在问题。

    (四)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党的组织生活会不严肃整改工作方案》,对进一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提出明确要求;二是充分推广运用《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等载体,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建设,规范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和材料。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认真参加挂钩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并对会议进行点评;三是修改完善《保山市工信委党委交心谈心制度》,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不断增强工作进取心和责任感,促进全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四是机关党支部结合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制定《保山市工信委党委履诺践诺工作制度》,激励党员履行岗位职责、履诺践诺,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五是制定《党员积分制管理制度》,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按照党员个人申报、支委会初评、党员大会评定、公开公示等程序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六是制定《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对党费收缴、党费使用、党费管理进行规范要求;七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每月1日(如遇国家法定假日顺延)为各党支部“党费日”,党费证由党员本人保管,对不执行“党费日”制度的党员进行扣分和通报。各基层党组织明确专人对党费进行管理,每月按时足额收取党费后,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逐级上交。截止10月份,党委共收缴党费55770元。

    (五)针对“学习教育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改完善《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营造自主学习、终身学习和善于学习的良好环境,提高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二是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理论文章及重要讲话、各级会议精神和重要文件等。6至10月,市工信委党员参加在线学习80人次,参加国家、省、市各级培训33人次;三是采用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每周一上午8:00为机关全体党员集中学习时间,企业党员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分散学习要求广大党员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自行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自学时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四是为提高党员干部理论水平和检验学习成果,举行“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测试”,各基层党组织共220名党员参加,平均分在85分以上;五是认真组织收看专题片《榜样》,并要求党员干部撰写心得体会和观后感。通过系列措施,促进党员干部真学真懂、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六)针对“党员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委属各基层党组织明确专人转接组织关系,杜绝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的问题。截止2017年8月31日止,按照市委组织部的工作部署,我委已完成了二轮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排查工作,现党员人数与实有党员人数一致,组织关系全部在市工信委党委,未发现有流动党员和挂名党员情况。  

    (七)针对“不重视基层组织建设”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督查通报实施办法》,压实党建责任,增强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责任同担;二是完善考核督查工作机制,采取会议督查、随机督查、定期督查、问题反馈、结果通报等形式,把基层党建督查和考核结果作为委班子成员、党建指导员、党(总支)支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着力解决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制定下发《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关于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党委班子成员每人负责1—2个党(总支)支部、每个党建指导员每人负责1个党(总支)支部,各党总支书记和下设党支部书记分片包干的“四级”党建责任制,着力推进党支部“三化”建设,解决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参差不齐、发展不平衡问题;四是按照换届有关规定,各总支(支部)换届工作已全部结束,老干党总支于2017年5-6月完成换届选举,现老干党总支设书记、副书记各1名,总支委员3名。桂龙商贸有限公司党支部和丙麻硅业党支部均于2017年6月20日完成支部书记改选;五是今后将坚持由党委挂钩领导、党建指导员负责督促,对任期达3年的党总支、党支部及时进行换届选举。

    (八)针对“落实非公企业党建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下发《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关于调整非公企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加强和指导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好“政策法规宣传员、企业发展助推员、党员骨干联络员、职工群众服务员、各方权益维护员”作用;二是修改完善《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通知》,委挂钩领导和党建指导员负责帮助、指导企业成立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并协助完成相关制度建设;三是于9月18日召开第3季度非公企业党建工作专题党委会,听取各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非公企业党建各项工作;四是制定下发《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关于印发软弱涣散党组织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对桂龙商贸有限公司党支部提出2条整改措施、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提出4条整改措施,要求2个党支部针对存在的软弱涣散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五是桂龙商贸有限公司党支部加强队伍建设,将努力发展和吸收年轻党员;六是以丙麻硅业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以党员活动室建设为抓手,建设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活动场所,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七是按照《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基层党建工作“四级”责任制》分工,所有挂钩领导、指导员,10月份前至少到挂钩基层党支部指导党建工作1次;八是根据“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规定,鼓励非公企业向税务部门申报;党委按照规定把各委属非公企业党组织上缴党费全额返还,实行上缴、返还两条线,各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党费收缴、返还和使用情况。

    (九)针对“‘两个责任’意识树得不牢,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委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6至10月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5次;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大工作监督力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防止重部署,轻落实的现象;三是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在考核工作及台账资料工作中防止出现“闯关”思想、松劲情绪,增强党员干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勇于担当,工作真抓实干;四是修改完善《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工作纪律督查制度》,重点督查工作纪律、工作效能、廉洁自律及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五是加大对单位作风纪律执行情况的明察暗访,从源头上治理纪律涣散问题。3季度由委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办公室共同组织3次督查,对上班迟到的4人、工作日中午喝酒的2人,按照《市工信委工作纪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进行了扣分处理,在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六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对机关干部行为规范做出明确的要求,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委纪委加强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对违规违纪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持抓早抓小,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严肃查处,寸步不让,坚决查处不收手不收敛的行为,使党风政风和干部队伍作风全面好起来。今年以来,全委未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十)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违纪违规问题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实施“三公经费”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按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自觉接受监督,确保“三公经费”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最大限度地压缩行政成本,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从源头上提高预算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规范申报项目效益目标、支出标准和测算依据,做实项目编制预算,细化分类,增强项目的可执行性;进一步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提前做好上级指标分配预案,提前做好项目使用、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开展项目预算执行跟踪,每月向市财政局报告月度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预算执行,严禁改变用途使用专项经费;三是对2013年至2016年违规发放的考核奖、工会活动费、补贴等已于2017年10月15日前全部清退。

    (十一)针对“部分科室廉政风险集中”问题的整改。

    一是市工信委科级干部轮岗工作于9月11日结束,现有科级正职19人、科级副职6人。轮岗前由委党委书记分别对轮岗的科级干部进行思想、岗位要求和廉政谈话。此次轮岗结合科室职责及现有人员的专业特点,涉及12个科长3个副科长,轮岗结果分别于9月25日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于10月10日报市人社局备案;二是制定下发《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及以下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对科级及以下干部因(公)私出国(境)的审批范围、审批程序、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三是对科级及以下干部因(公)私出国(境)证件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专人负责、专柜保管。全委共有科级及以下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共17本;因公出国(境)人员的证件按规定交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统一保管;四是与市财政局共同修改完善《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及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收集、筛选、审核、审批、公示及资金拨付、项目验收、资金监管等程序,项目申报采取“三上三下”制度,所有申报项目必须先后经过三次党委会或主任办公会研究,才能形成最终上报文件。

    三、持续用力,狠抓落实,完善整改长效机制

    下一步,市工信委党委将按照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一)认真履行“两个责任”。从党委自身建设抓起,牢固树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从委党委班子做起,带动和督促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委纪委的监督作用,前置监督关口,强化廉政风险管理,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真正使纪律执行到位,对违规违纪的坚决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二)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紧扣问题,确保每个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对仍需继续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对长期整改的事项,长效治理确保整改实效。委党委书记作为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认真督促推进、协调解决巡察反馈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委党委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巡察反馈问题的具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不反弹。

    (三)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把整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出来,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营造主动干事、干净担当的氛围,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工作作风,力争实现全市工业和信息化跨越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122073,电子邮箱:bssgyxxhw@163.com。  

     

    中共保山市工信委委员会  

    2017年11月16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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