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公安局破获一起特大运输毒品案 缴获冰毒68公斤
本网讯 9月20日,昌宁县公安局在保山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协助下,通过缜密侦查,在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大货车水箱藏匿毒品的特大运输毒品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缴获毒品冰毒片剂123包计重68.851千克,缴获运毒车辆1辆。
2017年9月18日,昌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获悉:“有一伙江西籍男子在缅甸老街组织了一批毒品,将于近日运输到江西省吉安市进行贩卖”。获此情况后,该禁毒大队通过分析研判,初步锁定3名江西籍嫌疑人员。经昌宁县公安局上报批准,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迅速抽调禁毒大队、网安大队民警成立专案组,赶赴临沧市镇康县南伞镇开展侦查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发现,运输毒品车辆疑为一辆车牌号为赣CH7XXX的大型货车。9月19日7时许,该车从镇康县南伞镇往孟定方向行驶。当日8时30分许,侦查民警在南班线大湾江路段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并到修理厂进行拆检,当场从该车的水箱内查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片剂)123包,计重68.851千克,抓获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李某某。随后,侦查民警通过进一步的侦查发现,还有一名叫傅某某的男子参与运输毒品,该傅某某在运输毒品过程中负责指挥胡某某、李某某。9月20日18时许,在昆明市机场公安分局的协助下,侦查民警在昆明机场将犯罪嫌疑人傅某某抓获归案。
经查明: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男,38岁,汉族,江西省新干县人)、李某某(男,38岁,汉族,江西省新干县人)为获取每人17万元运输毒品的暴利,于9月19日凌晨2时许,在犯罪嫌疑人傅某某(男,31岁,汉族,江西省新干县人)的组织指挥下,在镇康县南伞镇接到毒品冰毒后,将毒品冰毒藏匿于事先准备好的一辆大货车水箱内,欲将毒品运往江西贩卖。经审讯,3人对运输毒品到江西省吉安市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李某某、傅某某等3人均被昌宁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审理之中。(段晓东 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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