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新闻网,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市 龙陵县 昌宁县

    保山搜索

    首页 保山新闻网 腾冲市 腾冲新闻

    阳光司法把法治的“种子”植入魅力名镇

    2017-09-19 11:02

    本网讯 9月14日,腾冲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腾冲市第二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件,以被告人杨某增构成贩毒罪、故意伤害罪为由,数罪并罚,当庭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处罚金3000元,腾二中全体师生及受邀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QQ截图20170919093947

    腾冲市第二中学又名益群中学,位于美丽的和顺古镇北边来凤山南麓,该校办学历史悠久,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各类人才,在当地和东南亚各国享有盛名。14日9:00,腾二中37个教学班2100多学生在老师的带领下,准时到达操场坐成四列纵队,整整齐齐地旁听人民法院对这起刑事案件的审理。案件审理历时两个多小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依次进行,被告对检察机关提起的故意伤害和贩卖毒品的犯罪指控供认不讳。经过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和贩卖毒品罪,故经合议后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审判长还当庭对被告进行了意味深长的劝化教育。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个人触犯了国家的刑律理应受刑罚,这些浅显的道理大家都懂。但师生们却对被告人离奇的犯罪经历感到有些匪夷所思。2011年11月24日,腾冲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杨某增犯故意伤害罪,对1996年5月28日出生的他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时,他刚年满15岁;2013年12月5日,腾冲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犯抢夺罪再次对其苛以刑罚时,他也才17岁,正是上高中的年龄;2016年5月3日执行刑满,2017年4月26日又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过这次审判,等待他的又将是5年的铁窗生涯。

    花季少年,本应在温暖的家庭和和谐的校园里,在家人和老师的陪伴下度过自己的美好时光。然而,本案被告人却屡屡放任自流,六年不到的时间里,他接连三次犯罪,多数时光都在服刑或被限制人身自由,其人身经历令人唏嘘的同时,也给大家无尽的反思和警示。

    案件的公开审理,在腾二中广大师生中引起很大的反响。钟天品校长认为,这是一次最及时最生动的法治课,学生们现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和宣判,让他们懂得对法律的敬畏和遵守,就好比把法治的“种子”植入他们纯净的心田,将来必然会开花结果,长大后,他们就会知道何为可为何为不可为,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有个学生代表则说出了广大同学的心声,这次旁听对同学们触动很大,她说,案中被告人与同学们本是同龄人,他就是因为好逸恶劳缺乏自律性,交友不慎,最后才走上犯罪的道路,所以,同学们应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抵制不良诱惑,远离低级恶俗的圈子,自小培养健康的志趣和爱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远大理想,好好学习,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才。(杨庆章)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李美兰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