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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模农业:左牵企业右系民(砥砺奋进的五年)

    ——施甸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脱贫的启示

    2017-09-05 10:34 保山日报

    实现“农业规模化”,需要连片集中的土地和服务产业的劳动力。而脱贫攻坚,需要通过发展产业,使群众实现长期稳定就业增收。近年来,施甸县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合作组织为纽带,以基地建设为基础,一手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一手抓建档立卡户脱贫发展,实施“市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五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走出了一条经营主体辐射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脱贫新路,获得了经营主体得到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得到长足发展、建档立卡户实现增收的多赢效应。

    启示一:企业带动是关键

    围绕“农业规模化”,施甸县以龙头企业、产业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带动,采取土地出租、股份合作及“托管”等方式,重点推进水果、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林下养殖等产业,先后引进万家欢、德青源、泽元藻业、长隆生物等12家龙头企业,创新产业脱贫联动机制,最大限度扩大产业脱贫覆盖面。

    万家欢集团采取“公司+基地+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将万亩特色水果观光基地划分为若干个单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零成本”“认领”的方式给予扶持,带动498户建档立卡户通过获得管理费和提成,实现户均增收4万元。德青源公司采取“政府扶持、公司帮扶、农户入股分红”的模式带动2000户建档立卡户每年人均增收3100元。蓝心科技、京甸农业、康宏农业等企业,在帮助建档立卡户“零成本”种植基础上,采取“统一种植标准、统一技术指导、统一产品销售”模式,带动627户建档立卡户均增收3万元。

    在企业的带动下,全县规模流转土地4.4万亩,种植蔬菜8.7万亩、水果4.4万亩,8700余户建档立卡户获得了入股分红、土地租金、打工三份收入。

    贫困户增收的同时,企业、合作社也得到发展壮大。目前,施甸县相继建成大山热带水果基地、蓝心科技蔬菜种植基地等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园,培育发展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个、市级龙头企业1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95个。2016年,实现农业总产值33亿元,同比增7%。

    记者点评:龙头企业的进驻和发展,为施甸县农业产业发展赋予了新的内容和活力。它不仅促进了农业产业向区域化、规模化和特色化发展,使得主要农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农产品质量不断提高、产业特色日益凸显,并且在为农民提供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增收的过程中,企业生产专业化、标准化的要求,势必对农业科技的推广,农民素质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

    启示二:农户自主是根本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施甸县因地制宜、因村施计,通过建立专业合作社、种植养殖园、养殖小区等,突出经营主体、种养大户的辐射带动作用,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机制,走出了一条“政府引导、农民主体、龙头舞动、协会组织、金融支持”的产业脱贫路子,有效地发挥了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了他们脱贫致富的主动性、积极性。

    施甸县摆榔乡在建设尖山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之时,同步配套建设3个种养殖小区,目的是依托良好的生态环境、气候条件及产业基础,发动搬迁户入驻种养殖小区,组建专业合作社,共同发展种养业增收脱贫。依托2000万定向扶贫贷款,摆榔乡扶持搬迁户发展猪、牛、羊、鸡等养殖业和食用菌、林果等种植业。建档立卡户的覆盖率达61.54%。目前,安置点的41户建档立卡户中有8户加入蔬菜小区种植蔬菜,户均增收8000元。23户建档立卡户进入养殖小区,养殖鸡、猪、牛等,户均增收4000元。16户依托合作社,户均增收4000元。还有一些贫困户加入了建立在龙头企业产业链上的专业合作社,通过进入统一的“建管售”体系,实现了稳定就业增收。据统计,有12户建档立卡户入驻大本事“认领”种植食用菌,户均增收3.6万元。8户建档立卡户依托万家欢种植园区,种植苹果、蓝莓、软籽石榴等,户均增收3000元。“以前,村民养猪养鸡为过年。如今,政府给予扶贫贷款的支持,还帮建立种养殖小区,成立了合作社,群众发展种植、养殖业脱贫致富的积极性很高啊!”尖山村村支书戴志全说道。

    根据产业脱贫分布图,2016年至2018年,施甸县实施“三个一百”产业脱贫工程,即在全县137个村(社区)中每个村(社区)至少各新建1个专业合作社、林下种养殖园区和养殖小区,分别带动20户以上建档立卡户。构建“小户变大户、大户变园区、园区变实体、实体变企业”的产业发展格局。目前,全县新建种养殖园区44个、养殖小区50个、新成立种养殖专业合作社36个,带动2317户建档立卡户户均增收1万余元。

    记者点评:农户是农业产业化的主体,只有在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生产自主性的前提下,通过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经营共同体,把一家一户的生产资料聚集起来,把每个生产环节连接起来,减少群众投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市场风险,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农民群众愿意干、干得了、干得好,才能实现农户因地制宜的脱贫发展。

    启示三:政府服务是助推

    7月,位于摆榔乡与姚关镇的中业公司小白龙产业发展基地连片种植的1000亩美国蓝莓正值盛果期。每天都有上百名农民在田地里采收、分装蓝莓。据公司负责人介绍,在这些务工的农民中,大约有40%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把贫困户吸纳到产业链上,既解决了基地需要劳动力的问题,还帮助他们实现就业脱贫,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其实,就公司而言,发展产业带动群众致富不只是一举两得。“政府也给予了公司很多扶持。水、电、路全是政府投入修建的。并且按政府控股51%,企业控股49%的方式,解决了公司后续资金投入难的问题。不仅如此,市里还把企业列入十个万亩规模示范区之一,给予了2000万元资金扶持。”公司负责人的话里满是感激。

    按照“扶大、扶强、扶优”的原则,施甸县在推进农业规模化过程中,始终在服务上、政策上有针对性地给予企业最大支持。在水、电、路等设施建设方面,积极整合资金,为基地或园区建设及发展奠定基础;在土地流转方面,广大县乡村领导干部深入群众开展工作,保证了企业生产建设用地,为群众增收找到了路子;在资金投入方面,成立农业开发公司,按照“51+49”的模式进行融资,尽力为企业解决后续资金投入难的问题。并且为使龙头企业规模得以迅速扩大,施甸县通过项目整合一点、企业投入一点、农户自筹一点以及政府补助一点的方式,不断加大扶持投入。加之,通过引导发展合同农业、建立专业合作组织等多种形式,引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主体之间逐步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营共同体,部分龙头企业初步确立了与市场和当地实际相适应的产业化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企业(合作社)得到进一步壮大,农民增收也有了保障。

    记者点评:在产业脱贫的过程中,政府起到的是桥梁和助推器的作用,它一头系着经营主体,一头牵着贫困户。只有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在政策上、服务上、资金上对经营主体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做大做强,农民脱贫的根基才打得牢。对于群众,政府只有通过引导和扶持,将贫困户吸纳到产业链上,建立起利益联结机制,促使他们与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脱贫致富才有靠。(保山日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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