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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17-06-29 10:52

    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12月2日至12月2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进行了为期20天的巡察。2017年3月3日,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现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巡察组反馈意见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会议,逐条学习、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市委巡察组到我局巡察,是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验,是对干部队伍廉洁自律的一次健康体检。局党组坚持从自身抓起,要求每一位班子成员强化政治意识,主动认领问题,以上率下,积极整改,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将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3次专题会议,研究整改方案,部署整改工作,审议整改情况报告,并明确整改工作由局党组书记宝龙强同志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学乔、杨增刚、刘贵华、张永泉4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办。承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副调研员熊增义定期与各科室沟通联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三)分解细化责任。对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梳理、分类研究,制定了《中共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对市委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围绕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条意见建议,提出了22条整改措施,制定了“责任清单”,建立了整改台账,逐条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各科室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形成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整改工作局面。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针对“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问题的整改。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3月下旬,局党组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认清党组的主要职责和地位作用,切实发挥好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坚持从实处着手,严字当头,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党组班子,提高科学判断形势、准确把握大局、驾驭复杂局面的整体能力。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局党组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议事时,让班子成员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一把手”不先定调子、划框架,带头发扬民主,坚持平等议事,鼓励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发挥集体智慧和整体功能,不断提升党组的决策力和执行力。是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紧紧抓在手中。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为抓手,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常态化。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基本理念,坚持抓早、抓小、抓经常的基本方法,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禁令生威、铁规发力。始终把“严”字贯穿于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将严管厚爱体现在干部工作的全过程、全方位,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整治“四风”问题,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二)针对“党组班子政治担当不强”问题的整改。一是认清责任,自觉担当。党组班子进一强化责任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对党负责、对国家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和“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及“争先进、“创一流”的使命感,履行好职责,切实把心思用在“想干事”上,把胆识体现在“敢干事”上,把本领运用在“会干事”上,把结果落实到“干成事”上。二是转变观念,主动担当。坚持把“群众需求的、发展需要的、上级要求的”作为工作目标,把“群众满意”作为干事的标准,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的政绩,把保障民生视为应尽的责任,坚决克服按部就班、因循守旧,按老套路、老办法办事的习惯,敢于打破条条框框的限制,对有利于推动发展的,不犹豫、大胆干,不守旧、超前干;对必须做的事,顶着压力、冒着风险也要干。三是提升能力,勇于担当。注重提升学习能力,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注重提升调研能力,深入一线了解掌握在办公室难以听到、不易看到和意想不到的新情况,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注重提升落实能力,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把大事做细、小事做实,做到任务面前不推诿、矛盾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退缩;注重提升创新能力,把创新精神贯穿工作始终,敢于突破传统,敢于大胆尝试,勇于探索新规律、拿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

    (三)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局党组加大了对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的指导督促力度,下步将对3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进行严格把关,切实选准配强支部委员,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督促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党员积分制管理等基础党务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交心、民主评议等制度,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提升组织生活质量,把全面从严治党“严在日常、抓在经常”的要求落实到位。3月份,党总支专门召开会议,对2017年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局党组将于7月份和12月份专门听取党总支和3个党支部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点评。

    (四)针对“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的整改。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3月23日,专门组织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第一次集中理论学习扩大会议,进一步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班子成员轮流谈认识和体会,强化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切实把党建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统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切实强化阵地意识,把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业、首要任务紧抓不放。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党建与监管两手抓、两促进,抓党建促监管,以监管促发展”的思路,将党建工作融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过程,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决克服“单打一”、“两张皮”的现象。4月1日,我局专门召开了2017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会。4月19日,局党组召开会议,对机关党小组成立、三个党支部换届、党员经常性学习教育等工作进行了研究。三是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化。党总支制定完善了党建工作机制,对3个党支部和党员实行双目标管理,形成固定工作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使组织生活经常化、教育管理常态化、支部主体作用长效化。2017年,机关党支部已召开支部委员会1次,支部党员大会1次。四是创新活动载体,增强党建工作活力。把灌输式的学习教育培训、渗透式的经常性教育和多样性的活动结合起来,既继承和发扬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原则性,又注重灵活性、创新性、多样性,增强党内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5月份,将组织4个党小组分批到扶贫挂钩村开展以“倾听一次农民心声、品尝一顿农家菜饭、睡上一晚农户床铺、体验一回农村疾苦、记好一本民情日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主要内容的帮扶调研活动,了解真实情况、倾听群众意见、体验农村生活、培养群众感情、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党性锻炼。下步,党总支将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基层党务工作者及部分党员干部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学习培训。

    (五)针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一是强化民主决策意识。深刻理解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准确认识其本质、基本原则,强化纪律意识,认真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坚决杜绝民主不够、权力过度集中或集中不够、无人负责、各自为政的现象,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二是梳理规范“三重一大”内容。明确了研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传达落实上级的各项决议、决定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工作思路、工作要点、发展规划;研究全年财务决算、决算计划、大额度资金使用;研究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研究干部推荐、提名、录用、任免、奖惩和后备干部人选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均由党政领导或主管部门提出议题,拟订方案,最后由党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一把手”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带头学习和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扬民主,议事时,班子成员先按排序由后至前逐个表态发言,主要领导在议事决策中坚持做到最后一个表态发言。目前,已2次召开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有关事项。

    (六)针对“干部选拔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4月中旬,局党组召开会议,对干部选拔使用问题进行了讨论研究。将继续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拓宽选人范围,拓宽征求意见渠道,全程实施“阳光操作”,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度,努力营造公开透明、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注重“人岗相适、人职匹配”,注重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确保选拔使用的干部能够胜任领导岗位。注重科学规划,梯次搭配,“老中青”相结合,优化年龄结构,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逐步建设一支相对稳定、具有活力的执法监管干部队伍。

    (七)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一是担好主体责任。局党组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谋划好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领导积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统一研究、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考核,做到主动担责不放手、转变作风不懈怠、支持纪检不含糊、带头守纪不动摇。4月份,局党组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部署会,制定下发了《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方案》。7月下旬至8月上旬,将再次召开党组会总结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压实“一岗双责”。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一岗双责”,经常督促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半年对分管科室(单位)党员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局党组报告。三是细化工作责任。4月下旬,由上而下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四是规范梳理“五个清单”。4月中旬,局党组召开会议,认真部署“五个清单”梳理工作,明确要求领导班子、各科室及科室负责人必须每个科室、每个人员按照要求认真梳理,5月底前全部完成。局主要领导负责检查班子成员梳理情况,班子成员检查各科室及负责人梳理情况,有效推进工作落实。

    (八)针对“行政执法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一是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4月下旬,采取岗位自查、岗位互查和集体排查的方法,深入查找执法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工作制度和在思想道德、外部环境影响方面的廉政风险,制定风险防范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标准。5月底前,依据《云南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做到“一把尺子”衡量,“一个标准”处罚。三是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从2017年开始,严格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等文件规定,在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结束后,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必要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确实让被处罚者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被处罚的依据是什么,避免被处罚者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不同行为的案件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情况产生误解。四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推行阳光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间,落实限时办结,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领导轮流坐班,加强服务窗口监管,提升服务质量,为服务对象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为食品药品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九)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一是完成了副职办公室超标问题的整改。3月5日,局党政班子召开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立即对副职办公室面积超标问题进行整改,3月10日前已严格按照规定标准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完成了财务相关问题的整改。对市委第五巡察组指出的我局2013年至2014年,违反规定以电话费补助、收发员燃油补助、政务窗口材料交换交通补助、驾驶员短途补助、节假日加班补助、GSP认证补助等名义发放津补贴7.49万元,以及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挤占项目费用3.9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等情况,分管领导带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等人员进行了逐项梳理,并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进行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认真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组的根本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目标任务抓牢抓实抓具体。

    (三)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理想信念、党章党规、道德法纪等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持续深化“不作为、乱作为”和“六个严禁”专项整治,坚决杜绝懒惰、散漫、虚浮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坚决杜绝执法不公、用权不严等问题,坚决刹住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75—2200717,电子邮箱:1446387388@qq.com。

    中共保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6月25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李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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