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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慧晏:全面做好怒江河长制推行工作

    2017-06-26 10:59 云南日报 朱金磊

    刘慧晏在保山调研时提出

    全面做好怒江河长制推行工作

    6月25日,省委常委、副省长、省委秘书长刘慧晏以怒江河长的身份到保山市巡查调研怒江河长制推行工作。

    刘慧晏一行先后深入隆阳区怒江东风桥、怒江道街坝水文站,详细了解并实地查看了怒江水文水质监测情况,与有关州市和部门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刘慧晏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治水兴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有关州市和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做好怒江河长制推行工作。

    刘慧晏要求,怒江管理保护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怒江河长制的推行实施;要认真普查,科学规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加强出入境断面水质监测,以多规合一的方式推进怒江管理保护工作;要搞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组织、制度、政策保障体系;要层层压实河长责任,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实施,因地制宜,精准施策;要全面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的要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正反两个方面曝光典型案例,接受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力量,助推怒江保护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朱金磊)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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