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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舜在保山市调研时提出 确保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务实推进

    2017-06-21 15:16 云南日报 朱金磊 贾云巍

    6月20日,副省长陈舜以“河长”的身份到保山市调研伊洛瓦底江(云南段)流域治理保护工作。他要求,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严格落实责任,紧盯时间节点和目标任务,推进河长制的各项工作,确保顺利完成伊洛瓦底江(云南段)的保护和治理目标。

    陈舜一行先后深入腾冲市界头镇、明光镇,调研伊洛瓦底江(云南段)上游支流界头小江、明光河的河长制落实、河流保护治理等工作情况。每到一处,他都认真查看河流水质,与基层工作人员深入交流,详细询问河流保护和治理的相关情况。当天下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保山、德宏、怒江3个州市的基本水情、落实河长制、河流治理等情况汇报。

    陈舜对3个州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河长制工作作出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他要求,一是认识要到位,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生产与保护、生活与保护的关系,在分段负责的基础上,进行统筹治理;二是要求要明确,要下沉责任,在落实河长制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向群众明确公示禁止行为,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做好预防和保护工作;三是措施要具体,河流治理要有具体的时间、办法、进度和责任主体,确保河流治理和保护工作务实推进。(朱金磊 贾云巍)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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