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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选聘40名督查员压实基层党建责任

    2017-06-02 09:34 保山日报 范 蕊

    今年,我市在推进“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工作中,采取组织推荐、集中评审、会议讨论等方式,在全市选聘了40名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同志担任基层党建督查员,组建基层党建督查员队伍,助力基层党建各项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我市围绕目标导向、过程导向、务实导向、结果导向和创新导向,紧扣责任清单、分层约谈、督查通报、考核评议、党建问责五个重点,探索建立了基层党建责任综合体。把定性与定量、平时纪实与阶段督查、明察与暗访结合起来,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每两个月组织开展定期检查、每个季度组织县市区交叉检查、每半年全面进行集中检查、日常党建工作材料报表纪实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层次开展督查,拧紧责任发条,压实党建责任。

    据了解,基层党建督查员根据基层党建工作“1+15”责任清单、“1+10”责任清单和重点任务项目清单“三个清单”进行督查,重点查各县市区(园区)、各部门党(工)委是否落实了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总体部署,是否落实了“组织建设从严”机制建设情况、基层党建精品示范点建设情况、分领域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情况、党支部“三化”建设情况、“互联网+党建”情况等重点工作情况,是否落实了至少有一项基层党建创新的要求。

    督查过程中,我市注重把随机抽点、实地走访、查看台账、听取汇报、现场提问等方式综合运用起来,并根据督查情况,形成督查通报。每次通报中有一项“差”或两项“一般”的,由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约谈相应领导;有两项“差”或三项“一般”的,由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约谈相应领导;有三项“差”或四项“一般”的,由市委组织部部长约谈相应领导;有四项“差”或五项“一般”的,由市委书记或市委副书记约谈党委书记,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全年“差”累计超过10项或“一般”累计超过15项的,基层党建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对“差”累计超过15项或“一般”超过20项,以及出现《党建工作问责制度》情形的,实行党建工作问责。我市将把督查结果充分运用起来,把平时督查通报的情况作为开展分层约谈、述职评议、党建考核和党建问责的依据,年末把基层党建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工作综合分析研判、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范 蕊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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