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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瞄准贫困人口 聚力脱贫攻坚

    ——昌宁县五项措施确保精准扶贫

    2017-05-17 10:36 保山日报 唐月军 陈蓉蓉

    昌宁是一个集山区、民族、边远、贫困四位一体的传统农业县,全县2016年末有建档立卡贫困乡4个、贫困村25个、贫困人口8080户、26407人,贫困发生率8.19%。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昌宁县采取五项措施确保精准扶贫。

    瞄准“三类”人群,确保对象精准

    围绕贫困退出目标,瞄准“三类”人群,对标对表、因户施策、挂图作战,推进年度贫困退出工作。

    瞄准年度脱贫人口,年初与13个乡镇签订脱贫责任书,筛选锁定年内脱贫对象,针对脱贫对象采取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建什么的原则,优先安排资金项目。

    瞄准无稳固住房群众,针对全县14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危房或无房可住的情况,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万元,补助每户资金2.5万元,建“保命房”。

    瞄准特殊困难群体,积极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低保标准,实现全县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同时,制定《昌宁县“政策兜底”精准脱贫实施方案》,按照应扶尽扶、分类保障、动态管理原则,对全县1204户3852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政策托底扶持。

    用好“三项”贷款,破除制约瓶颈

    着力解决扶贫开发与投入不匹配的问题,用好、用活、用足金融支持扶贫政策。

    用好扶贫信贷资金。发挥小额到户贷款灵活机动、高效便捷等特点,坚持“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资金全额贴息,三年期和5万元以内免抵押、免担保,100%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扶持政策,发放信贷资金7600万元,扶持152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

    用好国开行扶贫贷款。针对贫困村脱贫退出发展短板,争取到国开行15年期贷款9.7亿元,主要用于全县42个贫困村村组道路、农村安全饮水、校安工程建设及农村环境整治4个方面,有效解决贫困村群众出行难、饮水难、就学难问题。

    用好浦发扶贫投资基金。针对全县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苗族地区发展失衡等问题,争取到浦发扶贫投资基金12.91亿元,切实加大贫困地区投入,其中:用于苗族整族帮扶2.44亿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0.95亿元,贫困乡镇中小学及学前教育建设4.37亿元,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建设2.02亿元,农村饮水安全3.13亿元。

    探索“三种”模式,增强发展后劲

    围绕“增收、脱贫、摘帽”目标,依托茶叶、柑桔、中药材“三个万亩”产业园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探索产业扶贫新模式。

    探索扶贫信贷资金“双扶”模式。充分发挥1.8亿元扶贫信贷资金效益,引导贷款农户采取资金入股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方式,一方面解决贫困农户发展产业无基础、无技术、无市场的先天缺陷;另一方面解决企业发展融资难、成本高后天不足的问题,让贫困户获得按期分红、优先就业、优价收购等多重扶持。目前,全县180多户农户以贷款资金入股昌沅生物质燃料公司、昌宁红等4家农业龙头企业。

    探索产业扶贫融合发展模式。将产业扶贫作为主要措施之一,探索出田园镇德馨安置点“QQ农场”,鸡飞镇邑等村小坡头安置点百户种植柑桔、百户养殖鸡猪、百户从事个体经商、百户就近就便务工的“四个一百”等产业发展建设模式。

    探索“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建立“园区+公司+基地+观光园+贫困户+集体经济”的扶贫模式,实现“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如中药材产业依托云南绿健农副产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探索出“一产”种植中药材1.13万亩;“二产”计划建1.2万吨中药饮片厂1个;“三产”建集休闲观光体验餐饮为一体的药食同源庄园旅游景点的产业联动发展、融合推进的扶贫模式。

    强化“三位一体”,聚力脱贫攻坚

    整合力量、多措并举,聚焦贫困地区、瞄准贫困人口,凝聚脱贫攻坚力量。

    强化专项扶贫。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撬动作用,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0.64亿元,实施劳动力转移、扶贫信贷等扶贫项目24个。加快推进整县、整乡、整村推进和整族帮扶项目实施,受益贫困群众达2.24万人。

    强化行业扶贫。围绕贫困退出指标,发挥教育、交通、水利、农业等部门行业资源,整合财政涉农项目26个、资金1.05亿元,项目覆盖4个贫困乡、25个贫困村,1.86万贫困人口受益。

    强化社会扶贫。借助挂包帮扶部门资源优势,协调项目资金851万元,组织实施卡斯镇兰山社区、刺竹山村组道路水泥硬化、翁堵镇扁里村人饮安全等项目45个,受益群众达1.32万人。

    落实“三个”制度,夯实纪律保障

    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肃脱贫攻坚纪律。

    落实考核制度。坚持改进考核机制,将脱贫攻坚作为部门、乡镇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别占考核总分值的4%—8%,同时纳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落实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管理规定,坚持“实施单位申报、部门联合审查、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机制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审批,积极推进资金拨付报账工作。

    落实督查检查制度。以专项巡察、定期审计、日常检查等形式,加大脱贫攻坚监督检查,共开展督查检查3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个。(唐月军 陈蓉蓉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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