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保山新闻网,您可以选择访问: 保山市 隆阳区 施甸县 腾冲市 龙陵县 昌宁县

    保山搜索

    首页 保山新闻网 各项宣传专栏 财政预决算公开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关于2017年预算编制说明

    2017-04-06 15:56 市委党校

    2017年保山市委党校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五)部门收支总表

    (六)部门收入总表

    (七)部门支出总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关于2017年预算编制

    说  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现将我校的基本情况和收入、支出做以下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责

    (一)按照有关规定轮训培训党员领导干部、行政干部、非党干部,培养党的理论队伍,学习、研究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发挥干部培训轮训的“主阵地”、“主渠道”和党性锻炼“大熔炉”作用,发挥在党委、政府决策和保山市社科研究中的“思想库”作用。

    (三)承办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专题研讨班。

    (四)围绕市内外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科学研究,承担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下达的调研任务。

    (五)针对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的理论宣传,开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

    (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研究生以及其他形式的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

    (七)开展同市内外教育、研究等机构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

    (八)履行保山市行政学校的职能,发挥公务员教育培训的主渠道作用、公共行政理论和政府管理创新研究的重要基地作用、政府决策咨询的思想库作用。

    (九)履行保山市民族干部学校的职能,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作。

    (十)履行保山市社会主义学校的职能,服务全市统一战线工作大局,发挥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

    (十一)履行隆阳区委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隆阳区分校)的职能,做好全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培训、学历进修和全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各项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保编办[2015]10号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发[2013]13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分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13]7号)、《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保办发[2013]44号)精神,经市编委员会议研究审定,机构名称: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加挂“保山市行政党校、保山市民族干部党校、保山市社会主义党校、中共隆阳区委党校(隆阳区行政学校、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党校保山分校)”牌子。类别:公益一类,为中共保山委直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一个党校、五块牌子”的管理体制。本校设置15个正科(室)内设机构。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内设机构10个,即:党委办公室、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培训一科、培训二科、科研科、民族干部继续教育科、行政科、后勤科、老干部科;按事业性质管理的内设机构5个,即:马列主义理论教研室、综合教研室、市情研究室、图书资料室、网络信息中心。根据上述职责,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内设14个正科级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学校上传下达、综合协调、内外联络;负责重大活动组织与协调;负责学校校务、党务、财务、校党委决策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党建、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以党校名义印发的文件的审核;负责学校公文、档案、信访、机要、保密、会务、文印、公务接待;负责职能指标、机关党建、意识形态、保密等单项考核工作和年度综合考核协调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进修培训有关事宜;负责各类临时办公室的协调管理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学校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职称评审、出国(境)人员政审、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编外用工人员管理及劳动执法年检工作;办理学校教职工的转正、定级、晋升、退休、调动等手续;负责市管领导班子建设考核、教职工年终考核等单项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干部考察任用和工作人员的调整配备等工作。

    (三)培训一科

    负责组织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干教委安排的各类主体班次和对外培训,负责落实培训计划、学员考核、班主任配备、教学教务管理等工作;对干部培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送培单位要求,举办各种专题研讨班。

    (四)培训二科

    负责组织实施隆阳区委、区政府、区委干教委安排的各类干部教育培训和农民素质教育培训,负责落实培训计划、学员考核、班主任配备、教学教务管理及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农民科教培训等工作。

    (五)科研科

    负责编制全校科研规划,管理、协调科研活动,管理科研档案和科研经费;组织评估和宣传科研成果,提供科研信息咨询;组织本市党校、行政学校系统的科研协作;承担对教研人员科研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的考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各级科研成果评奖活动和课题申报的相关工作;负责对各类科研成果和荣誉定期进行统计、登记及其鉴别;负责教师教学评估与考核等教务工作。

    (六)民族干部继续教育科

    负责党校干部继续教育学历班次及民族干部培训班培训计划、教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各班次组织员、班主任、联络员的选派和管理;负责班级管理、学员管理、教学、教务、考务、学籍管理等工作;开展干部培训需求调研,探索函授教育教学规律、民族干部培训教育教学规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负责学校与其他相关院校联合举办的研究生班及其他学历班次的管理工作。 

    (七)行政科

    负责学校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建设、房屋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供水供电、水电附属设施定期检查维修、校容校貌的建设和维护等工作;负责各种办公设备的计划采购及保管、调配;负责公车管理;负责校内的治安、综合治理、消防等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校园秩序;承担综治维稳等考核工作。

    (八)后勤科

    负责各类学员住宿、餐饮等服务工作;负责搞好餐厅管理,办好各类接待用餐;负责学员公寓、校医室、学校教室、会议室、报告厅的管理及服务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老干部科

    负责落实老干部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老干部待遇;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服务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老干部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老干部工作考核;负责老干部党支部的管理及联系沟通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马列主义理论教研室

    负责贯彻党校教育方针,参与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根据党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拟定教学实施方案;负责做好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党的创新理论、党史党建课程的教师安排落实工作;负责组织教师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负责杨善洲精神研究和教学;负责组织教师进行社会调查研究,开展学术研究,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负责做好教学效果和科研成果的检查评定工作。

    (十一)综合教研室

    负责贯彻党校教育方针,参与制定和实施教学计划;根据党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拟定教学实施方案;负责做好经济管理、行政管理、法学及科技文化课程教师的安排落实工作;负责组织教师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负责组织教师进行社会调查研究,开展学术研究,提高教师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负责做好教学和科研成果的检查评定工作。

    (十二)市情研究室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力量开展专项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围绕保山市的重大事件、重大问题进和重大决策行调研,编写案例,设置专题,并将案例(或专题)运用于主体班的教学中,引导学员分析、研究保山问题。

    (十三)图书资料室

    负责学校图书馆建设与管理;负责图书、期刊、电子资源等信息资料的采购、分编、流通、阅览;负责制定图书资料征订计划,做好学校图书资料的分类、管理、编目、库存工作;负责报刊资料的收发工作;负责校刊《熔炉》的编辑、出版、发行、交流等工作,协助做好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十四)网络信息中心

    负责编制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负责学校信息资源的管理与应用工作;负责校园信息网和远程教学网的建设、管理、应用、维护工作;负责电化教学和远程教学课程的录播工作;负责计算机教学与培训、信息化教学研究工作;负责信息设备的配置与管理工作。负责校内的计算机应用促进和推广工作。

    派驻机构:保山市监察局派驻监察室

    保山市委党校纪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负责受理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查处工作;负责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负责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案件。

    3、主要工作

    2017年工作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校姓党,坚持从严治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谋划、狠抓落实,以做强主渠道主阵地为主要目标,坚持“教学是中心、科研是基础、行政后勤是保障、队伍建设是关键”的工作布局,振奋精神、只争朝夕,在培训、教学、科研、队伍建设上取得新的成绩和进步,努力推动整体异地搬迁如期实现,为建设保山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校实现跨越发展不懈努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具体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1.切实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思想政治、业务能力建设,为推进各方面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2.认真做好干部培训轮训工作,充分挖掘办学潜能,广开办学门路,力争多办班;

    3.进一步发挥好党校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的特色和优势,加大理论宣讲力度,在力之所及的范围内宣传好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和路线方针政策;

    4.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科研管理工作,把科研人员的注意力从追求成果的数量增长引导到重视质量提升上来,推动我校科研从数量型向质量型跃升,重视发挥资政作用、产生社会效益,进一步凸显党校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定位,向智库建设迈进;

    5.统筹推进机关各方面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水平,确保学校平稳高效运转;

    6.进一步做好对县级党校的指导工作;

    7.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实现如期搬迁。在迁建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履行业主和迁建办公室的职责,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有序推进项目进度,确保2017年7月1日前迁入新校址办学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校姓党,坚持从严治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党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合理性为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市财政局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逐步建立规范、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体系的要求,我校在2017年部门预算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有关规定,遵循全面、准确地反映部门收支活动、规范和组织的原则,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做实项目库、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降低行政成本、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进行编制。校主要领导及财务人员在明确“点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下,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首先根据2017年10月30日纳入预算单位人员及公用基础信息、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标准及预算定额标准,按照财政局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确保人员工资机构正常运转,经费严格按政策标准编制;其次是根据市财力可能,以保重点,社会发展目标及任务,以突出特征、突出重点,在加强教学研究的基础上,扩大教学、培训、科研项目,开发多功能的培训层面,建立横向的全国培训网络的创新思路。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分别是0。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0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9人)。在职实有10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4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1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中共保山市委党校财务总收入1450万元(含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安排经费122.9万元,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资金30万元),较上年增253.12 万元,同比增17.4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0万元,较上年增253.12 万元,同比增17.45%,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0  万元,同比增(减)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0万元,较上年增253.12 万元,同比增17.46%,其中,本年收入1420万元,较上年增223.12 万元,同比增15.71%,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资金收入3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20万元较上年增223.12 万元,同比增15.71%,(本级财力142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较上年增(减) 0 万元,同比增(减)0%。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50万元,较上年增253.12 万元,同比增17.46%,其中:基本支出1180万元,占总支出的81.38%,项目支出270万元,占总支出的18.62%。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入“2050802干部教育”支出1285.28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务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购买服务支出、福利费、职教工会费等支出;“2080502归口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7.73万元,主要反映离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6.99万元,主要反映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承担的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中共保山市委党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0万元,较上年增43.12万元,同比增3.6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7.92%;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7万元,较上年增58.81万元,同比增24.49%,占基本支出的20.35%;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3万元,较上年减少384.65万元,同比减少188.28%,占基本支出1.73%。(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与上年对比总额增加43.12万元。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919.4万元,较上年增368.96万元,同比增40.13%: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构成,占基本支出77.92%;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0.17万元,较上年增58.81万元,同比增24.49%:

    其中:公务费162.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福利费0.27万元、职教工会费26.6万元、公务用车租车费2.3万元、公务交通补贴46.08万元,占基本支出20.35%;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4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25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43万元,较上年减少384.65万元,同比减少188.28%:

    其中:离休费17.73、生活补助2.56万元、奖励金0.14万元,占基本支出1.73%;

    核定标准:离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遗属补助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审批通知,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017年预算在职人员2017年人员支出(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

    一是人员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核定的标准不同,2016年人员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是按2015年10月工资标准核定下达的,而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是按2016年10月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基本工资及改革性补贴后的工资标准核定的;

    二是人员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核定的口径不同,2016年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不包含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预算,而2017年人员经费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包含了个人和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三是年初预算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主要是因为从2016年11月起退休人员退休工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社保中心统一管理发放不再列入单位核算。

    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为240.17万元,年人均公用经费支出为2.3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61

    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后,工会费、福利费支出增加,增加其他交通费的支出,用于支付公务用车补贴,相应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党校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调研、培训和校园迁建前期规划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0万元,如调研、培训项目经费60万元和校园迁建前期规划经费180万元开支。较上年增180万元,同比增75%,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党校整体搬迁,增加了校园迁建前期规划经费。

    1、2017年调研、培训项目经费60万元

    为进一步增强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阵地意识、改革意识、创新意识,紧紧围绕争当桥头保建设排头兵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升研究水平和办学质量;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师综合素质。在师资队伍建设方面,我校努力提高党校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加强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中青年教师参加上级党校的业务培训和各种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区市县党校之间的交流合作,建立了一支奉献求实、忠诚守纪、开拓创新的教职工队伍。

    商品和服务支出60万元,其中:办公费3万元、印刷费5万元、差旅费9万元、培训费18万元、劳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调研费)。

    2、2017年校园迁建前期规划经费180万元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2016年5 月4日常委会议决定,请将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前期规划项目经费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关于搬迁事议又在2016年9月12日召开了中共保山市委专题会议纪要,会议认为,办好党校,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开创新形势下我市党校工作新局面的迫切需要,建设好市委党校,已经迫在眉睫、势在必行。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党校工作会议和三届市委常委会议精神,按照市委的决策部署和赵德光书记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通力合作、积极参与,全力开展好各项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市委党校明年7月1日前搬迁到新校址办学,努力将市委党校办成全省州市中最好的学校。会议决定:1.关于组织领导。2.关于土地和房屋等资产所有权划拨。3.关于建设总体规划。4.关于资金筹措.5.关于建设方式.6.关于督查审计。

    建成改造后,可以同时容纳学员食宿500人,单期培训最大容量1200人的规模,配套改造培训需要的大小报告厅、多媒体教室、会议室、讨论室、标准教室,新建学员公寓。(一)教学用房:1、450人阶梯多功能报告厅1个;2、150人阶梯多功能报告厅3个;3、120人圆桌会议室1个;4、50人圆桌讨论室间;5、100人平层多功能教室5间;6、标准教室10间;7、教师休息室、储藏室、卫生间、开水间。(二)餐厅和厨房:1、学员餐厅;2、教师餐厅;3、回族餐厅。(三)图书楼、办公室。(四)学员宿舍。(五)电梯。(六)拓展训练馆。(七)室外篮球馆。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工作正在按流程稳步推进,前期规划工作进展顺利。根据中共保山市委2016年5月4日常委会议决定,将市委党校搬迁建设前期规划费用180万元列入2017年财政预算。一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办成云南省州市中最好的党校”的目标,下大力气抓好硬件和软件建设 ,整合力量、借助外脑,发挥好“三个阵地一个”作用,确保全市党校工作进入全省前列。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

    其他资本性支出180万元。

    3.保山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党校工作,决定对我校实施整体异地搬迁建设。但我校现有教学设备陈旧老化,已经严重不适应正常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为使我校搬迁后的办学条件能够满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省财政厅特拨款30万元。因2016年省财政厅拨给专项资金,用于教学设备购置,我校2017年才进行搬迁使用,所以结转到2017年再用。

    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3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比2016年减少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与2016年预算数减少0.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逐年减少“三公”经费。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

    六、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五)部门收支总表、(六)部门收入总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以上所述收支情况见2017年预算编制表。(附后)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详见附件)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保山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保政办发〔2017〕3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80 万元,其中货物类 180 万元,工程类 0 万元,服务类  0 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 180 万元,政府性基金 0 万元,其他0资金万元。

    在编制2017年纳入预算管理非税收入122.9万元,主要收入构成是:

    1、 大礼堂收入:4.9万元;

    2、 学员公寓住宿收入:20万元 ;

    3、 短期培训进修费:30万元;

    4、 其他收入(教学管理费):50万元;

    5、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培训费:18万元。

    全部收入将主要用于在职干部培训支出和弥补办公经费的不足。

    附件1.中共保山市委党校预算公开情况表.xls

    附件6.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附件3.中共保山市委党校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统计表.xls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段绍飞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