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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各项惠农政策告知全市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2017-02-04 10:40 baoshandaily.com

    农民朋友们:

    你们好!长期以来,你们辛勤耕耘在农业生产第一线,为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带领全市各族人民,抢机遇、求创新、务实干、促跨越,取得了粮食“十三连增”、农民增收“十三连快”的好成绩。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257.6亿元,增长9.8%;第一产业增加值达到157亿元,增长5.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600元,增长12%;6.25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在此,市人民政府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亲切的慰问!

    2017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的各项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四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市人大三届五次会议的各项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抓好。特别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7〕1号),在优化产品产业结构、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壮大新产业新业态、强化科技创新驱动、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加大农村改革力度等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通过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为实现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相关惠农政策:一是从2016年起将原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或播种面积挂钩。二是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2017年度云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继续采取自主购机、先购后补、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方式实施补贴。补贴对象为市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优先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对水稻插秧机、育秧成套设备、粮食烘干设备和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可优先补贴。对农机深松作业实施每亩40元的补贴政策。三是继续稳定烤烟产业发展扶持政策。2017年烟叶收购价格稳定在2016年水平,特色品种红花大金元继续执行收购价格上浮20%的政策不变,K326收购价格由原来上浮10%调整为上浮5%。节水滴灌补贴每亩150元,采烤一体化补贴每担25元,新增有机肥施用补贴每亩15元;进一步稳定“政府引导、烟农投保、烟草补贴、全面覆盖”的烟叶生产自然灾害风险管理机制,按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种植面积,每亩保费50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10%(每亩5元),烟草公司补贴70%(每亩35元),烟农承担20%(每亩10元)。四是持续加大香料烟产业扶持力度。加大香料烟穿烟机、调制棚、烟水工程投入力度,持续改善烟叶生产基础条件;加大烟叶生产投入补贴力度,严格落实种子、育苗、农药、化肥、地膜等补贴;加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控,切实维护烟农利益;加强创新推动香料烟减工降本,切实促进烟农增收。五是继续推进农业保险工作。种植业:水稻保险金额每亩448元,保费19.5元;玉米保险金额每亩485元,保费16.5元;油菜保险金额每亩334元,保费13.8元;甘蔗保险金额每亩605元,保费47.5元;咖啡保险金额每亩500元,保费47.5元;保费资金由各级财政和农户按比例承担,其中水稻、玉米、油菜由各级财政承担保费总额90%、农户承担10%,甘蔗、咖啡由各级财政承担保费总额80%、农户承担20%。养殖业:每头能繁母猪保费6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48元,养殖户交纳12元;每头奶牛保费36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贴324元,农户交纳36元;投保母猪和奶牛因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死亡的,经核实分别给予每头1055元和6613元的经济赔偿。六是实施中央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基础母牛是指具备繁殖能力的肉牛成年母牛原则上应达到18月龄以上,不包括后备母牛)。对2015年10月25日前存栏肉牛基础母牛10头以上(含1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农民合作社(基础母牛要求集中饲养),由农业、财政部门核实登记、农户签字认可的基础母牛在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期间所产犊牛且饲养3个月以上的,经公示无异议后,每头新增犊牛补助540元(新增犊牛为自有母牛或外购母牛所产后代,外购犊牛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七是继续实施动物防疫补助。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疫苗费用。凡年出栏生猪50头以上,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的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每头病死猪给予80元的无害化处理补助;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和无害化处理费用予以补贴,病害猪损失财政补贴标准为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为每头80元。八是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分3次下达,第一年8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退耕还草每亩补助1000元,补助资金分2次下达,第一年500元/亩(其中种草补助150元),第三年500元/亩。九是继续实施草原生态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中央财政按每年每亩7.5元的标准给予农户草原禁牧补助,按每年每亩2.5元的标准给予农户草畜平衡奖励。十是实施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退耕还林每亩补助1500元,补助资金分3次下达,第一年800元/亩(其中种苗造林费300元),第三年300元/亩,第五年400元/亩;继续实施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标准为10元/亩·年。十一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工作。全市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954人,补助标准1万元/人·年。十二是实施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管护工程,全市实施面积728万亩,补助标准为10元/亩·年(天然商品林的有林地)。十三是继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正常生产生活中遭受到野生动物侵害,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应及时向当地林业部门或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经林业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审核,符合赔偿条件的,由保险公司予以理赔。十四是继续实行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补助。全市计划建设太阳能热水器2000套,每套补助1000元;继续对节柴灶实行补助,全市计划补助3000户,每户补助300元。十五是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安全住房问题为目标,充分发挥农户建设主体作用,分类对经济最困难、居住最危险房屋、符合抗震标准的农户建房给予0.75万元—1.5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纳入2016年农村危房改造户的,可到当地农村信用社申请5万3年期的贴息补助贷款(政府贴息3%,其余利息由农户承担);加大商业贷款支持力度,在贴息贷款基础上,对还有需求的农户再提供5万元的商业贷款。十六是继续实施农村民房灾害保险。市、县(市、区)财政和民政部门为农村民房每户缴纳保险费10元,保险公司根据自然灾害对农村民房损毁程度每户最高赔付10000元。十七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继续加大学生资助力度。按照一定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儿童给予资助(300元/生·年);实施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制学生生活费(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每天为学生提供1份营养餐(每人每天4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家庭子女、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含县镇)、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年,二等国家助学金1500元/生·年);按照一定比例对当年考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安排一次性入学资助(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对考取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财政全额贴息(贷款最高限额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8000元/生·年;全日制研究生12000元/生·年);对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等 9 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给予 5000 元/生·年的学费奖励;对考入一本院校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本科学习期间,除享受其他资助政策外,给予 5000 元/生·年的学费奖励。十八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筹资标准为57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420元,个人缴费150元。对纳入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对纳入城乡低保对象、城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2个边境县(市)边境一线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由民政部门部分资助(2017年人均补助70元)。医疗保险待遇,在普通门诊上,参保人员在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含急诊)报销比例50%,年度内个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300元;对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门诊维持治疗,经二级及以上精神专科定点医疗机构明确诊断患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无待遇等待期的城乡居民,按2000元/人·年定额补助,实行县(市、区)为单位统筹使用,总额范围内按实际结算,超支不补;对于美沙酮维持治疗,门诊医疗费用按60%给予报销,封顶线为1500元/生·年;对于门诊特慢病,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性病年度内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60%、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乳腺癌、胃癌等门诊特殊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70%。在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上,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为,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报销比例75%,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700元、报销比例60%,省级及省外医疗机构起付标准1000元、报销比例50%;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在城乡居民大病待遇上,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基金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一定额度划拨建立,参保人员个人不单独缴费;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保险年度内住院进入大病报销的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下调20%;参保人员政策范围内自付合规医疗费(含意外伤害住院、重大疾病住院、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按以下比例分段报销,1万元以上至3万元(含3万元)以下部分、大病保险支付5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5万元)以下部分、大病保险支付60%,5万元以上至8万元(含8万元)以下部分、大病保险支付70%,8万元以上的部分、大病保险支付85%;2017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十九是继续实施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制度。对全市农村居民符合我省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有关规定,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独生子女,在子女教育阶段继续实施城乡部分独生子女全程教育奖学金奖励制度。二十是继续实施奖励扶助政策(养老生活补助政策)。对年满60周岁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可继续申请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的父母960元/人·年,独生女的父母1080元/人·年,依法生育的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夫妻1200元/人·年。二十一是继续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对全市193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或单亲家庭单亲一方年满49周岁,对独生子女伤病残(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或死亡的家庭,由政府为其提供经济救助,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家庭的夫妻发放3240元/人·年的扶助金,对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夫妻发放4080元/人·年的扶助金。二十二是实施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助政策。对农村依法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节育措施的农村夫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各级财政予以补助。二十三是继续实施“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继续给予400元补助;对符合政策准备怀孕的农村夫妇,在怀孕前免费进行1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免费增补叶酸;为35-64岁农村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二十四是继续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严格执行特困人员救助政策,分散供养补助410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人均达到160元/人·月;农村医疗救助对政策范围内救助对象自付部分按不低于3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封顶线为15000元。二十五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继续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进一步形成农民集体、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共享土地权利的合理机制。二十六是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力度。争取上级扶贫资金20亿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60个,搬迁农户4.5万人;其中:按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6万元、同步搬迁户户均补助1.5万元的标准,由省统筹相关资金并拨付各县(市、区);对建档立卡搬迁户,有贷款意愿的,可按6万元/户的限额申请国家中长期政策性贷款,贷款本金由农户偿还,利息的90%由中央财政承担、10%由省级财政承担;对同步搬迁户,有贷款意愿的,可按6万元/户的限额申请农发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贷款本金由农户偿还,贷款利息,在前3年内,农户按2%的年利率承担,其余利息由政府承担;从第4年起,利息全部由农户承担。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0亿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有贷款意愿、有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一定还款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二十七是进一步推进全市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紧紧围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村庄整治等重点工作,强化城乡统筹,全面实施农村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整合投入4.5亿元,按照“点上精品、线上风景、面上改貌”的原则,重点打造50个美丽宜居乡村重点示范村,面上提升100个示范村,整体推进建设布局美、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的美丽宜居乡村。二十八是通过拨打“12316”专用服务号码咨询农业科技、政策法规、生产加工、放心农资购买使用、农产品销售和权益维护等各方面的问题,拨打“12316”号码的电话均按当地市话收取费用,不加收任何信息费,电话转接过程不收取接听方任何费用。

    据气象预测分析,预计2017年属于光温条件较好、降水正常略偏少的气候年景,冬春干旱较常年偏轻,雨季开始期正常至偏早,初夏干旱较常年偏轻,主汛期降水正常略少、气温略偏高,雨季结束期接近常年。总体看,2017年是一个对工、农业生产利弊皆有的中等偏好年景。请全市广大农民朋友冬春季注意防御阶段性干旱、低温、霜冻及冷害;春季注意防御大风、冰雹和火灾,特别加强森林火灾预防,严禁各类野外用火;雨季开始前应关注初夏干旱;汛期做好区域性干旱、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的防御工作;秋季谨防连阴雨,全力做好库塘蓄水工作,农事关键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安排好农业生产,抓好生产管理。春耕备耕在即,广大农民朋友要因地制宜选购多年生产中长势较好的内香、宜香、两优、滇杂、保粳杂、岫粳、隆科、昌粳、云粳、楚粳系列水稻种子和雅玉系列(雅玉889、雅玉78、雅玉90、雅玉749、雅玉891)、康农系列(康农20、康农2号、康农玉007)、五谷1790、西抗18、大天1号系列杂交玉米种子,做好春耕备耕工作,为今年的大春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全市广大农民朋友要用足用好用活各项惠农强农富农政策,做到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市人民政府郑重承诺,以维护农民权益与增进农民福祉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主线,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守住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的三条底线,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农民朋友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六畜兴旺、衣食丰足!

    保山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27日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钱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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