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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5次会议

    2016-12-27 09:50 李连杰

    本网讯    12月26日,保山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副主任陈自锋分别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佳、邹银凯、刘忆宾、李元标、左光虎,秘书长付永明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丁昌吉代表市政府分别就相关工作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不是委员的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副调研员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5 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草案)〉的议案》《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规模的议案〉的决议》《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关于保山市禁毒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名单,张静为新任命人员颁发证书,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部分新任命人员作了表态发言。

    列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单位负责人。会议还邀请驻施甸县、腾冲市各一名市人大代表和各县( 市区)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一名领导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李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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