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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保山市道德模范评选公众投票公告

    2016-11-07 16:08

    为充分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社会正气,根据《关于评选表彰第二届保山市道德模范的通知》(保文明办〔2016〕3号)文件精神,2016年6月,保山市启动了第二届道德模范评选工作。经过各地各部门层层推荐,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复核审议,产生了19名第二届保山市道德模范候选人。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组委会于11月8日在保山日报、保山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刊播投票公告,并在报纸和网络媒体刊登候选人主要事迹,接受公众投票和群众监督。如对候选人有异议,请于11月19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反映,通讯地址:保山市文明办,电话:0875-2210016。投票要求如下:

    投票时间及投票规则

    1.投票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0时至11月19日24时,共10天。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第二届保山市道德模范19名正式候选人。

    3.本次投票为网络投票。投票平台为“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和保山新闻网PC网站。

    4.投票规则

    (1)微信投票

    公众可关注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baoshanxinwen)进入第二届保山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公众投票专题页面进行投票。每天每个微信号可对一个候选人投票一次,每个类别只能对两个候选人进行投票。系统将自动限制重复投票和每个类别超过两位候选人的投票。投票人必须关注“保山新闻网”微信公众号方可进行投票,公众可通过搜索微信号baoshanxinwen进行关注,也可以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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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网站投票

    ①点击《保山新闻网》(http://www.baoshan.cn/)“第二届保山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专题”,进入投票系统,按提示投票。

    ② 每个IP地址每天限投一次,投票时每个类别可以选0-2个候选人,每个类别超过2人不能进行提交。

    5.充分尊重公众意愿,严格遵守投票秩序。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指定投给特定候选人,严禁组织任何形式的“刷票”,对于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选票一律作废;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接受对该候选人的投票。

    6、本次投票活动最终解释权为保山市文明办,技术支持为保山新闻网站,有技术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保山新闻网0875-2135020,开发者微信号:yangqz

     

    附件:助人为乐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

       见义勇为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

       诚实守信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

       敬业奉献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

       孝老爱亲模范候选人事迹介绍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姜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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