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联动体系 创新调处机制
我市构建大调解格局促社会和谐稳定(法治保山行)
本网讯 近几年来,我市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并在实践中创造出一整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推动矛盾在基层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十二五”期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2609件,调解成功61704件,成功率98.6%,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2230万元。2011年至2015年,我市连续五年蝉联全省综治维稳工作先进市。
2013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保山市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司法行政部门业务牵头、调处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大调解”工作平台。市、县区、乡镇三级设立调处中心,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对“大调解”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村(社区)设立调处工作站,直接调解辖区内的矛盾纠纷。为推动大调解工作有序、规范、高效运转,五县(市、区)出台了构建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建立77个大调解工作平台(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赋予调处中心案件指派权、跟踪督办权、问责建议权,使调处中心成为处置矛盾纠纷的中枢。在全市调处中心推行统一收案、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的工作运行模式,将“6995”信息平台等载体有效融入到各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中,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资源,330个调委会、1745名调解员被人民法院聘为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606名调解员担任网格管理员。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一,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凸显出的矛盾纠纷也不尽相同,五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创新工作方法,探索并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大调解工作机制。施甸县以完善组级、村级、乡级、县级分管领导、县级主要领导“五道防线”为基础,建立了矛盾调处中心统一收集、统一分流、统一督办、统一补助、统一归档的“五统一”工作机制,通过落实“五包保”责任制,用“五到位”明确工作职责,做到了群众难题“零”上访、工作职责“零”推诿、基层矛盾“零”上交,有效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其经验在全省、全市推广和应用。腾冲市全面推行市乡村组四级网络联动、市乡两级司法部门牵头、市乡分别设立一个服务窗口的“四二一”工作法,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的激励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形成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受理渠道更加顺畅,群众知道什么样的矛盾该找哪一级,应由哪一级来调处,培养了群众有礼有节、合理诉求的习惯,同时群众合法利益的反映有了坚实的依靠。
为强化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我市不断强化管理抓队伍建设。五县(市、区)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经费保障措施,进一步落实“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同时,拓展大调解工作领域,在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成立了27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实现了五县(市、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组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同时,我市成立了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强化协会在行业管理中的作用,完成1011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和7493名人民调解员的信息录入工作,人民调解员全部持证上岗,为人民调解工作精细化、信息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借力新媒体的传播优势,我市搭建起了服务群众的新平台,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调委会全部建立了微信工作群,以普法促调处,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全市共开通实务微博301个,发表博文、微信6380条。(王曼华 尹艳秋)
责任编辑:钱秀英 编辑:姜永华